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社科厅函〔2025〕12号)、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5 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的通知》(晋教科信函〔2025〕41号)及《关于做好202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入文社会科学)“教育科学研究”专区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科规办函〔2025〕12号)中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,现对我校拟推荐参评的成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,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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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2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拟推荐成果
科技处